第6章 才刚写书就有偶像包袱了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好想吃薯片字数:2246更新时间:24/07/25 01:21:08

  “车站是乱得不能再乱,成千上万的人都在说话。谁也不去注意那条临时挂起来的大红布标语。这标语大约挂了不少次,字纸都折得有些坏。喇叭里放着一首又一首的语录歌儿,唱得大家心更慌...”

  ......

  “原来如此。”

  掀动着脑海中浮现的书籍。

  这一刻,江弦福至心灵。

  知青、象棋。

  《棋王》所讲述的便是“棋呆子”知青王一生,四处寻找对手下象棋、拼象棋的故事。

  在另一时空,这篇小说发表于80年代初,一经问世,便使其作者阿城在文坛中曝得大名。

  更让江弦兴奋的是...

  “《棋王》居然有足足一万四千多字?这得吃多少顿饺子!”

  给这货乐得,就好比钓鱼没空军!野生大黄鱼!一称五斤重!

  快乐加倍!

  长、中、短篇小说的界定比较模糊,通常以字数划分,但字数并不是唯一因素。

  短篇小说的字数,往往在几千字至两万字之间,且出场人物少、情节简单,像《伤痕》这种,短短4000字的小故事,算是最标准的短篇小说。

  而《棋王》这种中短篇幅的,就模棱两可,说它是短篇小说或是中篇小说,其实都行。

  “得先好好策划...”

  是夜,院子里静静悄悄,屋脊上,一只黑猫蹑手蹑脚地走过。

  江弦烫烙饼似得躺在窗尚,手里挥舞个圆蒲扇,大脚丫子一挑一挑,又反复将《棋王》这篇小说看了几遍。

  主角王一生是个“怪”人。

  王一生活的很简单,在他眼中,人一生只有两件事最重要:吃饭,下棋。于是下乡劳动的时候,别人抱怨油水太少,他却觉得这种生活很好。

  王一生又有点拧巴,朋友找关系帮他报名比赛,他却不参加了,说这样子参加比赛,只会让人戳脊梁骨。

  小说最后的高潮,是王一生得偿所愿,气吞山河,九局连环,一人盲下九人,九人剩三人,三人剩一人。

  棋呆子终成棋王。

  “整篇小说时间线都在嗡嗡嗡时期内,没有超出当下时代的内容,不需要再删改。”

  江弦是想当文化人,没想做预言家。

  “唯一的问题是:题材太痒痒,稿子里有太多嗡嗡嗡的事情。”

  鲜为人知的是,《棋王》曾因写了知青生活的阴暗面,被当时的文学期刊翘楚《京城文学》退稿。

  《京城文学》即《京城文艺》,50年代创刊,首任主编是老舍,嗡嗡嗡时期一度停刊,1971年复刊,是全国复刊最早的文学刊物,汪曾祺、杨沫、王濛、李陀、赵树理...先后曾于其中任过职。

  “写出来被和谐了可怎么办?”一阵熟悉的阴影又笼罩在江弦的头顶。

  “我又不发起点!”

  “再说《棋王》最后不还是成功发表了。”

  实在不行,就向某牙医老师学习,厚着脸皮,先把作品往大的、重量级的杂志投,退稿了,就换一个稍微差点的继续。

  一大早爬了起来。

  饶月梅要去上班,江珂要出去浪,江弦一人在家当留守青年。

  他那单3天的短期劳务已经干完,所以又恢复了“待业”状态。

  倒趟尿盆回来,饶月梅才刚准备出门,她扶着二八大杠,往门洞下走,不忘吩咐一嘴。

  “江弦,在家把你和你妹衣服洗了。”

  “得嘞。”

  “放盆里,使那凉水一泡,衣板一撮,完事好好涮几遍,使劲拧干,晾院里头,不等太阳落山就干了...”饶月梅仔仔细细的给他讲解怎么洗衣服。

  江弦今年已经二十五了,和每一个好大儿一样,在他妈眼里依旧是个不会洗衣服、不会扫地、不会淘米、不会刷碗...啥也不会的废物。

  甚至完事她还要检查!

  衣服泡盆里,江弦拿起袋“熊猫”牌洗衣粉,哗啦啦一倒,饶月梅听着动静似得,推着二八车又从门洞折返回来,满眼肉疼。

  “小祖宗!那洗衣粉是咱自己家的。”

  “用少了不是洗不干净么。”江弦犟着嘴,吭哧吭哧,满脸苦逼的使着搓衣板。

  奇了怪了!怎么在家一干活就腰酸背痛?

  “要是有个洗衣机就好了。”这厮蹲地上,岔着大腿,做着美梦。

  衣服一件件晾好,江弦才有时间写作。

  翻了半天抽屉,好不容易才凑出几张适合写作的格子纸。

  格子颜色都不一样,但江弦已然知足。

  这年头闹纸荒。

  供销社纸、笔全卖没的光景见过没有?

  国家纸张产量本就不多,外加上,去年冬天,首届高考恢复,570万考生走进期盼多年的考场,今年夏天,又有590万考生参加招生考试。

  不到一年,办了两季高考,一共1160万考生,这得印多少卷子?听说为了印高考试卷,原定印第五卷教员选集的纸都被大手一挥调了过去。

  院外柳树上知了此起彼伏的叫,窗外不时有槐花儿的风吹来,屋里江弦的笔尖在稿纸上沙沙作响。

  写了几页纸,江弦放下笔,活动一下手指,关节已传来阵阵乏困滋味。

  在这没有电脑,没有键盘的时代,他开始理解王小波。

  王小波和马画藤是同一时期的程序员,为了写作方便,特立独行的他,曾自己开发过一套输入法。

  “手写比键盘慢太多了。”

  作为一名小镇做题家,江弦很清楚一笔一划写字的平均速度是多少。

  1000字/小时。

  最好的例子就是,他曾两个半小时内断断续续手写申论卷子大约两千多字的内容,写到最后,已经是手指近乎抽筋。

  那滋味,学生时代也没少经历,抄课文、写作文,每每写到最后,已潦草到龙飞凤舞,不成字形。

  但“爬格子”不能那么写,手稿还要拿给编辑看,万一成名了,这份手稿还得被扒出来,供人瞻仰,所以不仅要写的好,还要有独特的风格。

  不过这风格也不能太独特了,像钱钟书的手稿密密麻麻黑乎乎一团,王安忆的手稿写了涂、涂了写、一涂一大片,福楼拜手稿像是渔网丝袜。

  这些都是反面教材,毫无名气的他就不跟着学了。

  当然了,也有值得他学习的典范。

  老舍,手稿出了名的上品,编辑、排录、校对直言:‘面对这样的稿子简直是件幸事!’

  还有路遥,在这个时代,一笔一划手写出百万字长篇《平凡的世界》。

  正文、废稿、章纲...林林总总加起来,又何止百万字呢?

  真是呕心沥血。

  将生命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写作。

  “接着码吧。”

  “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,要看到成绩,要看到光明,要看到希望,要提高我们的勇气...”

  接下来的两天,江弦都窝在家里平淡写作,一直到第3天,才掀起涟漪。

  街道劳动服务站派人来了。

  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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